background image

Q/118—220.03—1999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220.03—1999

固定资产管理标准

1

范围

3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管理程序、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3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固定资产的全过程管理。

2

 

引用标准《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 3

管理职能

3.13  

主要部门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3

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实行归

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形式,逐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

3

3.23  

管理范围

3.2.13  

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综合主管部门,实行以价值形式的归口管理,对财产价值及帐、卡一

致负责,并负有监督检查资产使用部门卡、物一致的责任。

3.2.23

根据《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目录》确定固定资产的范围、折旧率等。

3.2.33

负责固定资产凭证的审核、建立并登记固定资产、资金、折旧等明细帐簿,编制有关固定资

产的报表,定期与有关部门协作,核对帐、卡、物的相符情况,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状况,保护国家财产的

完整。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999-10-10

                                 

批准

1999-11-10 实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