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18—302.193—1999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302.193—1999
计财部纳税管理与核算岗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纳税核算岗位的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纳税核算员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
责任与权限
2.1
素质要求:
2.1.1
财经类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资格的会计人员担任。
2.1.2
熟悉财会法规,掌握国家税收政策。
2.2
责任
2.2.1
对本单位发票使用和接收发票进行检查,对应交税金和应扣税金进行明细核算。
2.2.2
对违反税收法规的采购行为进行防范制止,并向领导反映。
2.2.3
对报出的税收报表、资料、要负主要责任,同时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999-10-10
批准
1999-11-10 实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