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表是对技能人才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进行资格审
查、资格认定、综合评价(评审)及核办证书的主要材料和依据,所
填项目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漏项。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务
必严格审查把关。
二、主要技术简历及贡献成果登记栏内容填写,要突出主要事
迹,既要简明扼要,又能说明问题。
“ ”
三、本表所列项目均不能为空白,可填写 无 。漏项、漏证明材
料及缺少印章或签字项目的视为本表无效。
四、填报本表要统一格式,一律用 A4 纸打印或钢笔填写,字迹
要清楚、端正。
五、本表一式四份,高级技师(技师)评审委员会、集团公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申报人员(存档)各一份。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