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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国定例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

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 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 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 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第十条 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 ,

满 6 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 3,000 元;但未
满 6 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 6 个月后,
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 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

励: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 1,000

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 176 小时以上,

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 500 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

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
并发放 3,000 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 6 个月以上无缺

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 85 分以上者,亦具第 3 项的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 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

体同仁间提高各人的专业素养所制定的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的季考绩,连续达 85 分以上者,始具申请奖学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