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一个经理自己所能管理
的企业规模是有限的。
他认为,一个经理自己所能胜任的经营
规模,最大不能超过 5000 万美元一年。
按照他的观点,通用电气公司拆成了 150
个部门,各部门的经营规模不超过 5000
万美元一年。各部门相对独立,各有各的
经营业务,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管理,每
个部门的经营直接对总裁负责,这样,通
用电气公司就等于分成了 150
“
个 小公
”
司 。这就导致了一个很不好的格局:当
某部门的经营业务超过 5000 万美元时,
按照斯密迪的观点,必须分成两个相互独
立的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