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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于福利性费用支出,如出差补助、医疗费,以及手机话费
等公务支出,报销时不计算补助。能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但经办人以现金方式支付,

 

以及核准的个人垫付金额未达到规定的标准的,报销时不计算补助。
1.18 特殊情况超过开支标准的应由本人在另附的文字报告上,详细说明事情的原

 

 

由, 并经部门主管单独审批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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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差旅费(含港澳地区)

2.1  

经公司批准出国的团组或个人,应遵循 一切为公司着想 的原则,讲求实效 ,

不得突破费用开支标准,各出国团组在国外期间不得擅自改变预定的任务、时间、
地点,境外的一切费用支出要有根有据,手续清楚。
2.2  出国人员应选择合理的路线,购买往返机票、更改路线、增加停留点或绕道旅
行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尽可能请旅行社帮助安排旅宿等事宜,以尽可能节约费
用。
2.3  出国团组或个人在出国前,应按规定的费用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
填制《出国人员借款申请单》

《出国人员审批表》和《出国人员外币借款预算表》,经

 

出访代表团负责人审核,一级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财务部门处理。 港澳出差人
员报销时,还需提供标明有出港和返港时间的往返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2.4  代表团公用开支由代表团指定专人按审批标准领取。代表团成员的出差补助
(含公杂费)实行包干,由代表团指定专人领取。代表团在外期间的就餐(因公务
宴请除外)、非公务参观、交通、小费等费用,由个人支付,不能列入公费报销。代
表团的公款与包干款项不能由一人管理。出国期间团组费用开支管理责任人应填制
《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日计表》。
2.5  出国团组回国报销费用时,须票据编制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出国人员
费用报销记录表》、

《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日计表》报销;交通费凭票报销,住宿、商务

费凭酒店明细发票栏目中注明的金额报销;住宿费中个人洗衣、就餐、室内饮料、收
费电视、私人电话等费用不予报销;宴请费用应注明时间、地点、被宴请人等并经一
级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报销;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日期、品名、数量、用途和
金额,并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金额较大的还应由团组负责人签字,凡违反规
定者不予报销。
2.6  国外驻外机构欢迎公司员工及领导的宴请费用不得报销;陪同公司员工及领
导旅游的费用由个人自费,公司不予报销。
2.7  对于无票据开支的报销,必须逐项填列报销表格,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名,负
责人审批后,方能报销;境外无票据费用报销单应附无票据交通费、公用电话费、
应酬费、礼品费等的详细清单。
2.8  

为便于报销管理,每个出国团、组均应指定一名 公用费用报销经办人 ,负

责办理差旅费的借支、境外费用支出的记录,返回后的报销等事宜。经办人应在代
表团回国后十日内,完成公款的报销,超过报销时间将自动从借款人个人工资中
扣除。
2.9  港澳出差人员住宿费的报销
公司持长证(即长期往来通行证)长期在港工作人员(包括海外工程、香港华为

 

等),必须住香港公司宿舍,不予报销住宿费; 对出差人员,在香港公司能够解
决住宿的情况下,原则上住香港公司宿舍,不予报销住宿费;因公司商务活动需
要,或在香港公司不能解决住宿的情况下,使用酒店和宾馆的,按相关住宿费标

 

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