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计划/
总结的编制及要求 1
、工作计划 (1)计划编制人依据
本岗位工作职责、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及各种会议中的安排等,按公司 有关规定
格式,制定本人的周、月工作计划,周、月工作计划。(2)对于各部门/单位的
工作计划由集团综合部负责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 对其工作计
划有相关调由综合部负责反馈。 (3)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计划完成
日期、责任部门、工作应达成的重点目标,并 注明需协助的事项。
2、工作总结
(1)工作总结要针对上阶段工作计划内容进行详细的汇总,包括但不局
限于以下内容:已 完成工作的说明;进行中工作的进度情况说明;未能按期
完成工作的原因分析及说明;工作中 遇到的问题及困难;有利于公司或个人
工作改进的建议;工作心得及体会等。 (2)普通员工及特殊岗位的日工作汇
总表要求:依据各自岗位工作内容设定《日工作汇总 表》(各单位依据本单位
涉及岗位实际情况可修改完善该表),有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填写。
3
、周月总结、计划提交时间 (1)本周、月总结及下周、月计划提交时间分
别为每周六上午下班前和每月 3
日前(节假 日顺延),均以电子版格式发送。
部门/单位员工的工作计划提交至本部门/
单位负责人处,部 门/单位负责人工
作计划提交至集团公司综合部。 (2)日工作汇总提交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前
或第二天上午上班后的第一时间,以电子版或 手写形式提交至直接主管处。
4
、计划的监督和协调 (1)工作计划制定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开始执行后,
计划人应严格依照工作计划推进工作。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所属员工工作
计划的日常督促、监督、推进、协调工作;公司综合部负 责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的工作计划日常督促、监督和协调。 (2)对于公司或有关领导安排的计划外
工作要依据轻重缓急程度进行计划调整,保证较重 要且较紧急的计划外工作
按时完成。
5
、考核奖惩 (1)工作计划、总结、日工作汇总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提交或
敷衍了事者处罚 20 元/
次。(2)工作计划未按时完成的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
根据其工作重要程度,每项处罚 20-200 元/
次。(3)高效完成工作计划且能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公司采纳的,奖励 50-200 元/
月。
五、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在
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附表:《员 工转正考核审批表》、
《入职告知书》、
《试用期周跟踪评估表》
(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
行政人事部门
1
自我评估 自己工作日志的总结和月、季度等的工作总结、完成情况等
2
上级评价 由直接上级领导初评打分,由总经理复评打分
3
横向考核 由公司其他部门的人员进行评价,行政人事
考核的内容和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