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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计划/

 

总结的编制及要求 1

 

、工作计划 (1)计划编制人依据

 

本岗位工作职责、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及各种会议中的安排等,按公司 有关规定

 

格式,制定本人的周、月工作计划,周、月工作计划。(2)对于各部门/单位的

 

工作计划由集团综合部负责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 对其工作计

  

划有相关调由综合部负责反馈。 (3)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计划完成

 

 

日期、责任部门、工作应达成的重点目标,并 注明需协助的事项。

2、工作总结
(1)工作总结要针对上阶段工作计划内容进行详细的汇总,包括但不局

 

限于以下内容:已 完成工作的说明;进行中工作的进度情况说明;未能按期

 

完成工作的原因分析及说明;工作中 遇到的问题及困难;有利于公司或个人

 

工作改进的建议;工作心得及体会等。 (2)普通员工及特殊岗位的日工作汇

 

总表要求:依据各自岗位工作内容设定《日工作汇总 表》(各单位依据本单位

 

涉及岗位实际情况可修改完善该表),有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填写。

3

 

、周月总结、计划提交时间 (1)本周、月总结及下周、月计划提交时间分

 

别为每周六上午下班前和每月 3 

 

日前(节假 日顺延),均以电子版格式发送。

部门/单位员工的工作计划提交至本部门/

 

单位负责人处,部 门/单位负责人工

 

作计划提交至集团公司综合部。 (2)日工作汇总提交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前

 

 

或第二天上午上班后的第一时间,以电子版或 手写形式提交至直接主管处。

4

 

、计划的监督和协调 (1)工作计划制定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开始执行后,

 

计划人应严格依照工作计划推进工作。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所属员工工作

 

计划的日常督促、监督、推进、协调工作;公司综合部负 责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的工作计划日常督促、监督和协调。 (2)对于公司或有关领导安排的计划外

 

工作要依据轻重缓急程度进行计划调整,保证较重 要且较紧急的计划外工作

  

按时完成。

5

 

、考核奖惩 (1)工作计划、总结、日工作汇总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提交或

 

敷衍了事者处罚 20 元/

 

次。(2)工作计划未按时完成的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

 

根据其工作重要程度,每项处罚 20-200 元/

 

次。(3)高效完成工作计划且能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公司采纳的,奖励 50-200 元/

 

月。

 

五、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在

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附表:《员 工转正考核审批表》、

《入职告知书》、

《试用期周跟踪评估表》

 

(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

行政人事部门

1

   

自我评估 自己工作日志的总结和月、季度等的工作总结、完成情况等

2

   

上级评价 由直接上级领导初评打分,由总经理复评打分

3

   

横向考核 由公司其他部门的人员进行评价,行政人事

考核的内容和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