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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简称 公司 )的所有正式员工,其中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事业部部长及

副部长绩效考核按照《业绩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  

考核目的

(1)

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

(2)

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帮助员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

效。

3  

考核原则

(1)

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2)

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

多角度考核。

(4)

公平、公正、公开。

4  

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薪酬分配

(2)

职务晋升

(3)

岗位调动

(4)

员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