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在 M.E 埃斯利特和联想集团的激励机制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员工的

业绩考评制度。两家公司都是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结合起来,将正激励与负激励结合起

 

来,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所不同的是, M.E.埃斯利特更偏重于激发员工的竞争意识,使

这种外部的推动力量转化成一种自我努力工作的动力,充分发挥人的潜能;而联想集团

则是力争体现公平发展的原则,力争做到人尽其用,不造成人才浪费。

中外企业在建立激励机制上的不同点

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两家公司在机制上也有不同的侧重。因为对于不同企业来说,

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因素所产生的排序也不同,详见下表:

不同因素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的影响力排序

 

 

国外企业 国有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成就 公平与发展 成就与认可

 

 

认可 认可 企业发展

 

 

工作吸引力 工作条件 工作激励

 

 

责任 报酬 人际关系

 

 

发展 人际关系 基本需求

 

 

责任 领导作风

 

 

基本需求 自主

福利报酬

*摘自鲁直《人类功效学》1999 年第一期

外国企业激励机制的特点

 

作为外资企业, M.E.埃斯利特就十分注重培养员工个人的成就感,以员工的满意

度为工作重点,鼓励员工充分发挥创造性和自主性,提升员工的团队精神,满足他们的

个人需要。公司的这一体制正是赫兹伯格双因素理论的具体体现。赫兹伯格认为使员工感

到不满意的因素与使员工感到满意的因素是不同的,前者往往是由外界的工作环境所引

起的(即保健因素),而后者通常是由工作本身所产生的(即激励因素)。员工在工作上

的成就感,责任感,得到的认可和赞赏,都属于激励因素。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使员工意

识到他们有潜力不断进步比制定目标更重要。因为只有当员工发挥了主动性,为公司出谋

划策,才能使公司以最快的速度发展。因此,对于管理者来说,要让员工明白他们是受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