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了保障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有良好的工作秩序或劳动秩序,往往会制定
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求员工遵守。在此,我需要首先向人力资源管理者提醒的
是,一定要注意你们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虽然我国《劳动法》第 4
“
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
”
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但总的来看,我国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如何
“
”
依法 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较为简略,对于内部规章制度的调整缺乏一整套的法
律规范,如应遵循哪些原则、应包括哪些内容、如何保证法定程序得到遵守、违法责任等
问题,我国目前的劳动立法都存在着空白。好在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做了如下规定: 用人单位根
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
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因
“
”
“
”
此,公司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至少应通过 民主程序 ,并向劳动者进行 公示 。
只有采用这种程序制定出的内部制度,才可能是合法的,发生劳动争议时这些规定才
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
有了合法的规章制度后,当某个员工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时,企业通常采用给予
该员工相应处罚的方式来维护制度的尊严。一般来说,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罚有警告、
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正是这些处罚,由于触动了员工的个人利益,如果处理不
好的话,就极易引发劳动争议。因此,建议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建立在既合法又合
理的基础之上。
众所周知,经济惩罚手段会对员工心理造成较大冲击,很容易产生劳动争议。因此,
我认为应尽可能缩小经济处罚范围或者不用经济处罚,操作中可以通过其他的管理手
段替代这种处罚,如企业可以将对员工的经济处罚通过另一种方式来实现,尤其是考
核的方式实现。由于现在劳动力市场的残酷的竞争,劳动者即使没有立即得到经济处罚,
但是将这些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行为,从考核的角度作为其是否晋升或续签劳
动合同的依据,比起经济处罚的效果更具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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