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特定责任一览表。
3)
必要的资格。
(4)
薪水范围。
(5)
怎样申请该工作的信息。
(6)
工作日程。
(7)
肯定性行动的声明。
5.
确定在何处张贴工作榜
(1)
示牌应置于最容易达到或较高可视度之处。
(2)
被指定的劳务中心。
(3)
雇员通信。
4) “
”
职位警报 的传单。
6.
确定保留时间
(1) 张榜的时间长度(通常情况下,工作张榜 1 周)
。
(2) 通知求职者作雇佣决策的时间限制(通常 3 周)
。
(3) 在收到录用通知和离开现职期间所允许的时间( 30 天~6 个星期不等)
。
7. 确定何时通知招标的现任主管
(1)
在投标前通知主管,或
(2) 假如竞标者成为最可能的候选人时通知主管,或
(3)
雇员已被录用后通知主管。
8.
建立评审申请的程序
(1)
求职者首先让人力资源部筛选。
(2)
雇佣主管面试。
(3) 雇佣决策(
通常基于这样一些因素如:过去的绩效评估 、出勤率、公司服务
时间、主管推荐和面试结果)
。
9.
向求职者提供反馈
(1)
决策文件化,给每位落选的候选人以一张表格说明他被拒绝的理由。
(2)
尽可能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通知所有求职者。
(3)
提供职业生涯咨询,它包括:
a .
未录用原因。
b .
补救措施,如为符合更好职位的资格所必需进行的培训。
c .有关求职过程的信息(例如:如何投标,在面谈时如何表现自己)
。
10.
建立一个上诉程序
(1)
在该系统中加强雇员的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