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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

索引号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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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员工发展和管理

(2)市以上(含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优秀专家

(3)正规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初定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限初聘,续聘时占职数)

(4)军队转业的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干部,分配到公司后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作,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只限初聘,续聘时占职数)

4.9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后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公司对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制度。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

核为主的办法,客观公正地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续

聘、解聘、低聘的主要依据。量化考核分三个档次,90 分以上为优秀,60-89 分
为称职,60 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内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对年度考
核不称职人员不得参加当年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若连续二年考核不

称职应予以解聘或低聘

4.10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年初确定的职业生涯发展目标,将拟聘任人员汇总成册,并将

名单交各部门最终确认

4.11 部门经理应对照专业技术聘任聘任资格和员工实际所从事的岗位,确定资格人选,

并及时将调整情况报人力资源部

4.12 各子公司按管理权限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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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流程说明 C-11-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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