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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通过的员工做好原岗位的工作交接,进行为期 2 个月的岗位试用。

5、在试用期内员工和公司有双向选择权,如公司/员工感觉岗位不适合或工作不

能胜任可调回原岗位工作。

6、其试用期间工资按原岗位薪资待遇发放。

7、通过试用的员工,由公司发布聘用文件,办理转岗手续,自转岗之日起发放

相应的岗位薪资待遇。

七、招聘考核方法

1、成立招聘考核小组。

2、招聘考核分为员工面试演讲和招聘小组成员面试提问组成。

   面试演讲内容包含在职期间工作表现、适应能力、管理能力、专业知识、申请应聘

原由、转岗后个人工作安排等六个方面的演讲内容,招聘小组成员进行评分。

   面试提问由招聘小组成员依据所招聘岗位的需要提出相应的问题,要求面试员

工进行作答,招聘小组成员进行评分。

3、招聘考核共 100 分,分别比例如下:

考核事项

面试演讲+面试提问

原部门领导评分

占 100%比

70%

30%

考核要求

见附件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