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公司法》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即 永登县汽车运输有
”
“
”
限责任公司 ,实行 两置换、一保障 。
(1
)、经营者持股: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合计出资
万元
占总股
%
,其中法人代表
万元,副职
万元,中层管理
人员合计出资占总股 %
,其中正职 万元,副正职 万元。
(2)、车辆经营者:车辆继续实行承包经营,线路为公司
所有,职工带车入股承包,公司有偿提供线路,承包期满后,
无形资产及线路由公司收回,车辆余值归出资者个人所有,承
包人按时足额交纳交通规费、管理费,参加交通部门规定的车辆
及人身保险。
(3)、职工身份置换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企业改制后,职工原有的身份不在保留,原企业与职工之
间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同时终止,职工置换身份补偿标准
每人每年 600
元,在岗职工工龄计算为
年 月。公司全部职工
工龄
年,需资金
万元。
在岗职工身份置换:公司现有在岗 名职工,置换身份后
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愿意接受改制企业安置的职工,由企
业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其中身份置换补偿金,
由改制后企业除去应交的股金后的余额作为负债挂帐,记个人
名下;对不愿接受新公司安置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企业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报劳动部门备案。置换补偿金
一次性付给本人,同时办理养老保险接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