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确保矿区和谐、稳定。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 月 1
—
日 7 月 30 日)
第二阶段:县局全面检查阶段(8 月 1
—
日
8 月 31
日)
第三阶段:市局抽查检查阶段(9 月 1
—
日
9 月 30
日)
第四阶段:省级督查检查阶段(10 月 1
—
日 10 月 20
日)
第五阶段:检查总结阶段(10 月 21
—
日 10 月 25 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
导,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
具体抓,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好这次专项大检查工作。
(二)统筹兼顾,有机结合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
广大群众对煤矿劳动用工和职业危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
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增加
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各相关部门要把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