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共 2

    

第 3 页

6.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

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6.2 遇有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络,并

立即打电话报告上级主管或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做事情经过记录,严重事件应保护好
现场。

6.3 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与外

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6.4 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行政部人员,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

病。

7.工作交接

7.1 值班状况交接
7.1.1 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值班情况;
7.1.2 查看保安值班记录,检查所要交接的事项;
7.1.3 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7.1.4 上级规定或批示的事项;
7.1.5 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8.考核办法
8.1 考核目的:

对保安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规、厂纪,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公司财

物及人员的安全。

8.2 考核内容

8.2.1 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做好值班记录。

8.2.2 按规定着装、穿制服、佩带警徽标志,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

8.2.3 对公司主管干部应注重礼貌,热情接待来访人。
8.2.4 自觉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

8.2.5 坚守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8.2.6 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对其他岗哨的支持。

8.2.7 积极参加保安日常训练及消防培训等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它义务活动。

8.2.8 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
8.2.9 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

9.奖惩条例

9.1 奖励
9.1.1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

A.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D.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9.1.2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或发放奖金。

A.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
C.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9.2 惩罚

9.2.1 凡有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

A.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B.当班酗酒或睡觉者。
C.监守自盗者。
D.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 1000 元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