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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郊农场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农场各项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使农场各种会

议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农场名义组织召开的会议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书记碰头会

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正、副书记参加会议。书记碰头会根据工

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场长办公会

由场长召集主持,场长、副场长、场长助理参加,并由主持人确

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场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党委会

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参加,根据会议涉及的内

容,由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

召开。

(四)党政联席会

由党委书记、场长共同主持(研究党群工作由党委书记主持;

研究经济工作由场长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部室负责人以

及由主持人确定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党政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不

定期召开。

(五)年度工作会(含半年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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