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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胜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

6:4;

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

7:3;

 普通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

9:

1;

 研发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

6:4。

第12条 业绩工资:
 业绩工资

=个人标准业绩工资*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S

A

B

C

D

副总经理

1.3

1.0

0.7

0.4

0.1

部门经理

1.3

1.0

0.8

0.6

0.4

普通员工

1.3

1.1

1.0

0.8

0.6

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员工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

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3条 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

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 10 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
一年,工龄工资增加 10 元,增加到 150 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
加。

第14条 超额任务奖。
研发人员根据项目的进度及效果视情况发放项目奖金;根据研

发项目在市场上的盈利情况发放成果奖金。

销售人员当绩效考核成绩达到标准,并且超额完成销售量任务

和回款任务时,公司根据片区与员工超额完成的销售量、超额完成
的回款额发放销售奖金。

采购人员年终按照超出任务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发放年度成本

任务超额奖金。

第15条 研发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创新奖金。
第16条 公司完成董事会要求的经营任务指标后,可以发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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