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
第 十一 条 未在公司管理制度员工守则上签名者,不得列为公司正职员工。
第 十二 条 本公司对所有在职员工之升迁、加级、加薪及考核等,皆以该员
工平日表现为主要依据,包含员工之向心力、认同感、荣誉心、责任感等。
第 二 章 人事制度
第 一 条 新进人员经公司考核合格,开始上班日起,前一至三个月为试用考
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录用之,并晋升为正职人员,享有公司正职福
利。
第 二 条 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若考
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之。
第 三 条 须办手续
第一项:填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交履历表及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最近 1 寸相片一张,
经核对后发还正本。
第三项:请领新人手册,并实施在职学习。
第四项:确认该部门之职务代理人。
第 四 条 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七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
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
”
“
第 五 条 新人到职一律佩挂 临时识别证 ,但在七日内须换上 部门正常识
”
别证 ,此项完全由各部门所属之主管负责完成,迟者议处。
第 六 条 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再予调
整薪资。
第 七 条 新人到职满七天者,方可享有部门轮休假制度及任何福利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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