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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室利用范围,非经批准,不得擅自借、阅和
销毁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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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 八防 工作,严格遵守档案的保管、保护制度,确保各类档案材料

的完整、安全,努力提高档案的使用寿命。

6、努力钻研各类档案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库藏,了解库藏,每

年度对各类档案数量以及变动情况作出精确的统计,积极参加档案局举办的
学习、培训。

7、档案管理员在工作变动时,应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行为,由公司对直接责

任人员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  档案室查、借阅制度
1、凡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以查借阅有关档案。
2、查借阅档案者一律履行查借阅手续,并限于所申请查借阅的范围,完

毕后,应立即归还并当面点清注销。

3、查借一般档案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查阅非本业务范围的档案或重要

机密文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4、机密档案不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复制,不得随意抄录,如有特殊需要

限抄有关部分,但用完须按有关保密制度和规定处理。

5、对重要的、珍贵的档案室和资料,一般不提供原件使用,如有特殊需要,

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归还,借出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6、查借阅档案时,必须爱护档案资料,不得私自在文件上作任何标记或

涂改,不得损毁和抽走案卷的张页,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7、对非机密文件,外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复制时,应持介绍信,注明

阅档内容、范围、用途,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十三条  保密制度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记。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档案室陈设和保密情况。
5、不得在公共场所、家庭及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6、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机密事项。
7、不得随身携带机密文件。
8、不得私自处理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9、档案室接收档案应及时入库装柜,不得随意堆放他处。
10、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造具清报领导批准,销毁时应由董事会或总经

理室委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监毁,并在清册上签名。

11、一年内结合节、假日进行几次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保密

有功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规定者,应根据国家保密法令,视情节
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第十四条  保管制度
1、公司除财务档案和人事档案外的所有档案由档案室统一保管,任何部

门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2、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3、每年定期接受各部门、各项目工程应归档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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