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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情况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的合同中就明确规定了调值公式。

  4.简述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办法。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如下:(1)合同
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
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
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1)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
投标时提供,用于变更工程,容易被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所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
也是比较公平的。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一是直接套用,即从
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三是部
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2)协商单价和价格。协商单价
和价格是基于合同中没有,或者有但不合适的情况而采取的一种方法。

  5.简述索赔费用的一般构成和计算方法。

  答:索赔费用一般由以下几项构成:(1)人工费。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是指完成
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
费和工资上涨费等。(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
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误导致
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3)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
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
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商的索赔费,
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

 

额以内。(5)工地管理费。索赔款中的工地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
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讯,交通费等。(6)利息。
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增加投资的
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7)总部管理费。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
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8)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
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
索赔,一

监理工程师

§

很难同意在此项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1)实际费用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
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
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商应得的索赔金额。实
际费用法所依据的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或单据。(2)总费用法,即总成本法,就是当发
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
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由于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商的原因,如施工组
织不善而增加的费用,同时投标报价估算的总费用却因为想中标而过低。所以这种方法只
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应用。(3)修正的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
改进,修正的内容如下: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