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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为:

  计算砖基础工程量时,首先要明确基础与砖墙的划分界限。

  砖基础工程量,按

施工

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应扣除嵌入基础的钢筋混泥

土柱和柱基(包括构造柱和构造柱基)、钢筋混泥土梁(包括地圈和过梁)及

单个面积在 0.3㎡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对基础大放脚 T 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

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 0.3㎡以内的孔洞

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

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计算公式为:

  砖基础工程量=基础长度×基础断面面积±应并入(扣除)体积

  (1)基础长度的计算。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

墙基净长计算。

  (2

 

)基础断面面积的计算。

 

基础断面面积=标准厚墙基面积+大放脚增加断面面积或

基础断面面积=标准墙基厚度×(基础深度+大放脚折加高度)

  基础深度指室内地坪至基础底面间的距离。

  5.砖墙

工程

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

建筑工程

预算

工程

量计算规则》,砖墙

工程

量计算规则为:

 

砖墙按墙长乘墙高乘墙厚以 m3 计算

工程

量,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

嵌入墙身的钢筋混泥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旋、平砌砖过梁和

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

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 0.3㎡

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

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

和挑檐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

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载面在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