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名词与术语
2.0.1 施工监理
指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实施阶段的工程监理。
2.0.2
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包括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等,分别指由业主与工程承建单
位或监理单位或其他工程建设方,为工程建设目的,明确签约双方义务、责任
与权益的协议书及组成文件。
2.0.3 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包括合同书、建设监理专用条件、建设监理合同附件、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
建设监理投标书、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以及建设监理实施
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补充与修改文件。
2.0.4 业主(项目法人)
指工程项目权益所有者或其合法代表者,亦即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委托人。
2.0.5 监理单位
指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任务并与业主签订了工程项目建设委
托监理合同协议书,具有法人资格并经国家或水电水利主管部门颁发建设监理
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2.0.6 监理机构
指监理单位依据工程项目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文件规定,派驻施工现场直接
承担合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业务的组织。
2.0.7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提名报经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
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
2.0.8 监理工程师
获得国家或水电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上岗证书,在监理
机构中负责或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主持单项或分
项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也可称为项目监理工程师,从事专业监理工作也可称为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