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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该机制应对问题分类、优先级作出安排,以便对问题分类并排出优先顺序。每一问题均

 

应按类别和优先权分级,以便于进行分析和问题解决;
c) 该机制应明确问题处理的组织者及参与者,以便及时进行分析,以发现所报告问题的

 

性质;
d) 该机制应对问题的解决和处理结果做出评价:评价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不良趋势是否

 

扭转,更改是否已在适当的软件产品的活动中正确地实现;确定是否引入新的问题。

 

监理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共同执行问题处理机制的要求,主要工作包括:
a) 三方中任何一方在软件工程中发现问题(包括不合格项)时,应编制问题报告描述发

 

现的每个问题;
b) 三方按照确定的问题处理机制解决问题。即从发现问题开始,直到问题及其原因的调查、

 

分析和解决,继而通过问题发现倾向。

 

软件工程监理关键点划分及目标

 

一般要求
本标准依据总则对信息化工程阶段的划分,结合软件工程监理的特点,总结出软件工程
监理的关键点。这些关键点既包括了总则中信息化工程关键建设阶段的控制点(即,招标
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及验收阶段),又包括了与软件工程过程控制密切相关的事件
(即文档编制管理、配置管理),在系统需求分析、系统结构设计、软件需求分析、软件结
构设计、软件详细设计、软件编码和测试、软件集成、软件合格性测试、系统集成等里程碑事
件宜采用本标准 3.0 介绍的方法。为便于监理工作的开展,结合软件工程的特点,对上述

 

关键点做了细化。

 

软件工程招标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招标准备,协助业主单位整理系统需求,制定软件工程招标书,明确软件工程的里程碑

 

事件,推进准备工作。
合同准备及修改,协助业主单位制定评标准则,协助起草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同。协
助将将工程实际需求以更合适的描述写入合同中,协助明确对可重复使用的现货软件产

 

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协助建立关于合同变更的相应条款。

 

签订合同,参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的合同谈判,协助推动签订合同里程碑事件的前进。

 

软件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系统需求分析,目的是参与分析待开发系统的预期使用要求,协助整理形成系统需求。
系统结构设计,目的是协助评审系统结构设计,使之满足系统需求,更好地实现系统要

 

求。

 

软件工程实施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软件需求分析,目的是敦促承建单位建立软件工程的需求文档,检查并协助进行评审,

 

确保其满足工程需要。
软件结构设计,目的是敦促承建单位开展软件工程的结构设计,检查并协助进行评审,

 

确保其满足工程需要。
软件详细设计,目的是敦促承建单位开展软件工程的详细设计,检查并协助进行评审,

 

确保其满足工程需要。
软件编码和测试,目的是建议承建单位规范化开展编码工作,抽检测试工作,使之满足

 

修改标准、规范要求。
软件集成,目的是敦促承建单位建立软件集成计划,并开展集成工作,协助组织集成效

 

果的评审。
软件合格性测试,目的是敦促承建单位及时开展软件合格性测试,并形成记录,协助开

 

展集成效果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