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
(三)团体会员的社会团体组织必须取得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和社
团登记机关的正式登记,团体会员的监理单位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资
质等级证书,个人会员的专家、学者必须是在建设监理领域具有一定
的影响;
(四)遵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二)经本协会秘书处讨论,交协会理事会通过;
(三)由本协会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
(三)享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