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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

(三)团体会员的社会团体组织必须取得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和社

团登记机关的正式登记,团体会员的监理单位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资

质等级证书,个人会员的专家、学者必须是在建设监理领域具有一定

的影响;

(四)遵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二)经本协会秘书处讨论,交协会理事会通过;

(三)由本协会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

(三)享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