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项目建议书阶段
     1 .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

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
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
说明。
     2 .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

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 [1996]608 号)编制。
     3 .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

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
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
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该阶段对应造价文件:投资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