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部竣工资料,一年后,保修期满结算。
三、结算程序规范
1、每月 27
“
”
日前,由承包单位编制 已完工程月报表 一式七份及变更合同量清单,送监
理单位,据以审查已完工程的形象进度、质量、数量和工程结算价款。变更合同量清单事先
“
”
需经业主单位计划合同部门审签后,再填列 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
2、每月 28 日至 29 日,由监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形象进度和计量验收、计价和质
量评定工作。
3、当月 29
“
”
日,监理单位在 已完工程月报表 上签署工程形象进度、质量、工程量和工程
“
” “
”
结算价款的审核意见。对工程质量的评定要签具 合格 、不合格 的结论性意见。对于不合
格的部分,应指明工程项目,工程量,并提出处理意见。一式七份送工程建设部的项目工
程部复审。
4、次月 1
“
”
日,业主单位的工程项目部在 已完工程月报表 上签字后,一份返回给监理单
“
”
位;一份给承包单位,据以填制 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一份给业主单位的档案馆或工程
技术部,据以登记设计量台账;一份给业主单位的计划合同部,据以登记统计台账;一
份给业主单位的财务部,据以登记工程价款结算台账(即工程投资完成台账);一份自
“
”
留,据以登记验收台账和 设计量调整台账 ;一份送三峡财务公司或中国建设银行三峡
专业分行。
“
业主单位的项目工程部按编制合同编号目录和按工程量报价单项目排列出 合同单价系列
”
表 一式三份,一份送业主单位财务部,一份送业主单位计划合同部;一份自留,据以核
对结算单价,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需经业主单位的计划合同部核定。计划合同部
在次月 15 日前提出认定清单一式 5 份,一份送业主单位的工程建设部所属项目部,一
份送监理单位,一份送业主单位的财务部,一份送三峡财务公司或中国建设银行三峡专
业分行;一份自留据以办理结算。若变更合同和单价,一时难以商定的,为不影响工程建
设,可以实行预结,然后按季补签协议,并按协议对予结款多退少补。
5
、 次月 2 日至 3
“
”
“
日,由承包单位根据审定的 已完工程月报表 填制 已完工程价款结算
”
账单 一式 5 份送三峡财务公司或中国建设银行三峡专业分行审签。次月 4~10 日承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