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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个单位工程中有不同工程类别如何确定本工程类别?

此单位工程以占建筑面积最大的工程确定。

 

10、建筑物附属工程如何取费?

九六综合定额中: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

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围墙、砼地面、庭院道路,不论与建筑物(构筑物)一起新建,或

建筑物(构筑物)交付使用后的再建,其工程类别均按民用建筑工程的Ⅴ类标准,并以

此计取有关费用。

    消耗量定额中: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

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

建筑物工程 III 类标准单独确定类别。

 

11、施工中水电费如何结算?

(1)临时水、电源,建设单位应供应至距单位或构筑物工程中心 50 米的范围内,并设

表计量;(2)施工单位生活用水、电,由施工单位负担;(3)施工用水、电,若建设单

位供水、电时,定额含量以内的,施工单位按定额消耗量及价目表价格进行退款,定额含

量以外的,施工单位应按水、电表用量及实际单价退给建设单位。(4)施工单位供水、电

时,按自来水公司、电业局收费单价与定额(价目表)水、电预算价格找补差价;(5)建

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的,施工单位按定额消耗量及价目表价格进行结算;(6)安装工

程施工用水、电费,如建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可甲乙双方协商;或按安装工程直接工

程费(包括未计价材)的 7‰-14‰结算,其中水为 2‰-4‰,电为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