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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括
A、B、C、D、E 五个子项目,其中,子项目 A 包括拆除废弃建筑物和新建工程两部分,拆除
废弃建筑物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乙施工单位。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 1:由于拆除废弃建筑物的危险性较大,乙施工单位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
组织召开了有甲施工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专家论证会。会后,乙施工单位
将该施工方案送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方案已通
过专家论证,便签字同意实施。

  事件 2: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在废弃建筑物拆除前 7 日内,将资质等级证明与专
项施工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事件 3:受金融危机影响,建设单位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正式通知甲施工单位与监理
单位,缓建尚未施工的子项目 D、E。而此前,甲施工单位已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购了用于子
项目 D、E 的设备,并支付定金 300 万元。鉴于无法确定复工时间,建设单位于 2010 年 2
月 10 日书面通知甲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

  问题:

  1.指出事件 1 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 2 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3.事件 3 中,建设单位是否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说明理由。如果甲施工单位不同意解除
合同而继续子项目 D、E 的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哪些工作?

  4.事件 3 中,若解除施工合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甲施工单位应得到哪些费
用补偿?

  【答案】

  1.事件 1 有以下几处不妥之处:

  (1)由乙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妥,专家论证会也不应由乙施工单位组织召开。
正确做法:因为甲施工单位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
制,专家论证会也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依据见附注)

  附注:2009 年部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如下: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
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
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