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确定的依据为公司各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的有效绩效考
核(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绩效薪酬为非绝对额发放,相
关部门按季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得分=绩效权
重系数,按季度每年进行 4 次,取绩效平均权重系数。绩效
工资基数×平均绩效权重系数=应发绩效工资。
公司总经理绩效薪酬基数为 2.7 万元/年,副总经理绩效薪
酬基数为 2.2 万元/年;各职能部门经理绩效薪酬基数为 1.8 万
元/年;各职能部门业务经理、技术主管、项目经理绩效薪酬
基数为 1.6 万元/年;项目经理部主管绩效薪酬基数为 1.4 万元
/年。
第十一条
“
”
各部门业务员岗位工资不含 第九条 中的职务
薪酬和技能薪酬。其岗位薪酬为:
绩效薪酬基数为 1.2 万元/年。
技能薪酬以取得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为依据,共分为四级
一级技能为 0.8 万元/年,每降低一级降低 2000 元。
第十二条 员工薪酬项目除个人所得税外还包括罚款和各
种保险等。
第十三条 工龄薪酬
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对在公司连续工作 3 年以上的
员工,在第 3 年末开始发放工龄薪酬 1000 元/年,以后每年递
增 200 元。
第十四条 奖金罚款扣款
本制度奖金指按《项目目标管理制度》、《项目目标管理
合同》项目盈利额中员工提取的奖金及公司对有特殊贡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