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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位)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计申报表

建设单位(盖章)  

              

      

: 玉环县后沙建设有限公司

申报日期:

2012    

年 12   

月 17  日

结算项目 

  

名 称

玉环县坎门海都花园三、四期室外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

建设地点

玉环县坎门海都花园

建设单位

负责人

前期立项批

复文号

项目建议书

批复概算 

(万元)

   

可行性研究 报

调整概算 

(万元)

初 步 设 计

施工单位

浙 江 绿 色 园 林 市 政 有 限 公 司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黄三根

13819635896

项目负责人

 黄祥明

施工员

 

  田野

对账员

 周元增

13586196303

结算书 

编制情况

   

报 审 价(元)

11395753

合同价(元)

9644109

结算上报日期

2012

 

年 12    

月 17 日

合同工期

(天)

135 天

     

编制人员

   

资格证号 (盖

章)

黄三根

至申报日

已付工程

款(元)

8144500

开工日期 

(年月日)

 2011 年 5 月

4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日)

 2012 年 5 月

17 日

质量验收

结论

 合格

招投
标情

     

是 否 招

投标

招标方式

(公开、邀请)

公开

招标时间

2011.3.16

招标代理

单位

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地点

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 2

号 开 标 厅 ( 招 投 标 中 心 二
楼)

设计单位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

浙江中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编制完成后的 15 日内填制本申报表;

2、建设单位向审计机关申报时,应同时提交组织监理单位竣工结算造价初审意见书、工程前期

 

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立项批复文件)及最后一期财务月报表。

3

 

、本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留存一份,审计机关留存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