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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季度考核总分计算:

岗位

考核内容 I

分值比例

考核内容 II

分值比例

季度考核总分计算

业务代表、

督导员(含
高端)

销量考核

70%

综合考核

30%

考核总分=当季三个

月销量考核分数均值
*70%+ 季 度 综 合 考

核分数*30%

驻(巡)店

员 ( 含 高
端)

销量考核

80%

综合考核

20%

考核总分=三个月销

量 考 核 均 值 *80%+

季 度 综 合 考 核 分 数
*20%

6. 考核结果的运用
6.1 销量考核与月基本工资挂钩:
6.1.1 所有在岗员工必须设定目标销量,并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测算完成率;
6.1.2 

销量考核与月基本工资挂钩,其对应的基本工资系数取代现有工薪系统中 保底销量完成系数 ;

销量完成率与基本工资系数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销量完成率

30%(含)以下

31%-60%

(含)

61%(含)以上

基本工资系数

0.5

0.8

1.0

因此,04 财年起工薪体系将被修改为:

6.1.3 当月离职人员不进行销量考核,由店面专员/大区高端产品接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系数。
6.2 考核对激励的指导作用:
6.2.1  考核与员工转正:
实习驻店员/巡店员/督导员转为正式驻店员/巡店员/督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试用期内月销量完成率在 60%以上,销量考核排序居本省前 60%,综合考核分数在 60 分以上。

  

(附件二:终端员工转正评定汇总表)
6.2.2  

  

考核与晋升:

6.2.2.1 驻店员晋升为督导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连续三个月销量完成率在 85%以上,且考核总分排名居本省驻店体系前 30%;认同联想企业文化,具备较强的
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2.2.2  督导员晋升为资深督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连续三个月销量完成率在 85%以上,且考核总分排名居本省督导体系前 30%;认同联想企业文化,具备较强的
人员管理、培训、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晋升为资深督导必须报中央销售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6.2.2.3  督导员/资深督导晋升为业务代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连续三个月销量完成率在 85%以上,且考核总分排名居本省督导体系前 20%;认同联想企业文化,具备出色的
业务规划能力、人员管理能力、经营意识,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晋升为业务代表必须报中央销售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附件三:督导体系岗位晋升申请表)
6.2.3  考核与评优:
6.2.3.1 

月度 销售之星 评选:

详见人力资源部、销售部文件《LML-I-HRD&SLD-03-003

” “

联想移动终端员工 销售之星 及 长期服务 奖励制度》。

6.2.3.2 短期激励:
不定期开展的短期激励与考核分数相结合,具体以人力资源部、销售部当期文件规定为准。

6.3 考核对降级、优化的指导作用:

业务代表/督导员工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系数+补助+提


驻店员/巡店员工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系数+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