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由甲方负责联系相关办理手续,并监督标明的地下管道、电缆等隐蔽工
程的标高及走向,同时进行现场确认标识。
3.1.3 甲方负责施工(安装维修)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
3.1.4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施工(安装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
查。
3.2 甲方的权利
3.2.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2.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安全规
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严重违章的有权要求乙方停工限期整改,对不
能按要求整改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
”
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充分体现 安全一票否决制 的严肃性。
3.2.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各种工器具、设备和器材, 对不符合施
工(安装维修)安全使用规定的设备和工器具有权禁止其使用。
3.2.4 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且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有权对其
停工。
3.2.5 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
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其作业。
3.2.6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维修)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
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停止工作。
3.2.7
“
”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维修)人员的 三违行为 进行处罚,
处罚办法:(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罚 100 元,安全帽不系带处
罚 50 元,登高不系安全带处罚 200 元。(2)违章使用严禁使用的工器具、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