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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控制柜、屏的维修侧距墙不小于 600mm;

      c 控制柜、屏距机械设备不小于 500mm;

  4.1.6 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 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

一高 50mm 以上的台阶。

  4.1.7 曳引机承重梁如需埋入承重墙内,则支承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 20mm,且不应小

于 75mm。

  4.1.8 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器轮外侧

面应漆成黄色。制动器手动松闸扳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4.1.9 曳引机应有适量润滑油。油标应齐全,油位显示应清晰,限速器各活动润滑部位也

应有可靠润滑。

  4.1.10 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

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 0.7mm。

  4.1.11 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无法不大于 0.5mm,曳引轮、导向轮

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大于 2mm。

  4.1.12 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

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时无颤动现象。

  4.1.13 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如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

能用松闸扳手松开制动器,并需用一个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状态。

4.2 井道

   4.2.1 每根导轨至少应有 2 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 2.5m,特殊情况,应有措施保

证导轨安装满足 GB 7588 规定的弯曲强度要求。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 1.5%,

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 120mm。如果用焊

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

   4.2.2 当电梯冲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

   4.2.3 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对安装基准线每 5m 的偏差均应不大于下列

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 0.6mm;不设安全钳的 T 型对重导

轨为 1.0mm。在有安装基准线时,每列导轨应相对基准线整列检测,取最大偏差

值。电梯安装完成后检验导轨时,可对每 5m 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少测 3

次),取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应不大于上述规定值的 2 倍。

   4.2.4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