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9-200×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梯限速器的型式试验,统一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的项目、
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操纵安全钳装置的电梯限速器。
第三条 开展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上
述电梯限速器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 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见附件 1 )中规定的技术文
件和资料。
第五条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为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一套安装调试完毕、能
够正常使用的限速器做为型式试验样品,并且还应当提供与正常安装使用相同的
限速器钢丝绳一根,钢丝绳的长度由型式试验机构确定,以及与限速器配套的张
紧装置一套。
第六条 实施型式试验的条件、地点、程序与合格判定规则,以及型式试验
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执行。
第七条 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必须按照本细则《电梯限速器型式
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 2 )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应当按照《电梯型式试
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申请单位可以派人参加型式试验。
第九条 型式试验完成后,型式试验机构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
规定和本细则规定的电梯限速器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附件 3 )格式,
出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特种设备型
式试验合格证》应当附有《电梯限速器产品配置表》(附件 4)。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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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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