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 爆 电 梯 型 式 试 验 内 容 要 求 与 方 法
项目
编
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1
所有暴露在机房、井道、轿厢、层站等处的电气设备和部件
均应单独采取不低于整机防爆等级的电气防爆措施,位于防
爆电气设备和部件内的元器件不必单独采取电气防爆措施。
外观检查并对照资料。
2
凡有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和部件均应在外壳上设
置防爆标志,标志标注正确、清晰耐久,符合国家有关
标准的要求。
对照防爆合格证、对防
爆标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
两者的一致性与有效性;
对照国家标准检查
防爆标志标注的规范性
和完整性。
3
在试验过程中,所有部件的表面温度均不应超过相应防
爆等级的最高允许温度。
用测温仪测量。
4
隔爆型部件的外壳应无裂纹或损坏,防腐处理适当;紧
固螺栓应齐全,所有紧固件应紧固良好,密封衬垫应齐全完
好,无老化变形。
目测。
5
隔爆型部件的外壳若能打开,则应有联锁装置或断电
后才能打开的标牌,以保证电源接通时外壳不会打开,外
壳打开时电源已切断。
手动试验。
6
本质安全型部件和关联部件的连接件、接线盒、插头和插
座应有明显标志且容易识别,若用颜色识别,须用蓝色;本
质安全部件和非本质安全部件连接时应采用适当的隔离措施。
外观检查。
7
本安电路导线与非本安电路导线不应为同一电缆;本安
电路电缆与非本安电路电缆应分开走线;本安电路终端与非
本安电路终端分隔间距大于 50mm。
目测,必要时测量
8
正压型部件(正压房)中应在正确位置设置压力监测
装置,以保证当外壳(房间)内正压降至低于规定最小值
时,用于 1 区的设备能自动切断电源,用于 2 区的设备能
发出连续声光报警信号。
检查压力监测装置的安
装位置;
人为动作监测装置 ,
检查自动切断电源或报
警功能。
9
正压型部件的外壳若能打开,则应有联锁装置或断电
后才能打开的标牌,以保证电源接通时外壳不会打开,外
壳打开时电源已切断。
手动试验。
10
充油型部件(如制动电阻等)在电梯以 110%额定载
重量运行 30 次的试验项目之后,确保油温不超过 100℃
(对 T6 组部件,不超过 85℃),并且对 T1~T5 组的部
件,油的温升不高于 60K;对 T6 组的部件不高于 40K。
用温度计测量。
11
充油型部件必须密封良好,不允许渗漏油,密封零件
应用耐油材料制成;外壳、电气和机械连接所用的螺栓、螺
母以及注油、排油的螺栓塞等均须有防松措施。
目测。
12
浇封型部件应确保浇封剂不得有可见的破坏防爆完整
性的现象,如裂缝、剥落、不允许的收缩、膨胀、分解、软化、
被浇封部分外露、过热等。
外观检查与查看技术资
料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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