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数量
1 台
备注
无机房
功能要求(必须包含以下功能)
1
、 全集选
2
、 安全停靠
3
、 轿顶检修
4
、 超载报警
5
、 LED 厅外及轿厢层站方向指示
6
、 开关门按钮
7
、 轿厢应急照明
8
、 轿厢开关门延时保护
9
、 驱动设备过热保护
10
、 修正运行
11
、 方向指令自动消除
12
、 错误指令取消(双击按钮取消)
13
、 抱闸反馈检测功能
14
、 停机开关
15
、 接触器反馈检测功能
16
、 电网滤波检测功能
17
、 自动泊梯
18
、 速度反馈检测功能
19
、 紧急消防操作
20
、 安全触板及光幕保护(180 束以上)
21
、 检修操作保护
22
、 自动返回基站
23
、 五方通话对讲机
24
、 开门时间自动设定
25
、 照明自动关闭
26
、 换气扇自动关闭
27
、 轿厢内 LED 显示
28
、 轿厢警铃
29
、 语音报站,背景音乐
30
、 残疾人操作箱
31
、 停电应急平层
32
、 预留视频电缆(弱电施工方只需接至无机房顶部)
33
、 预留五方通话电线电缆(弱电施工方只需接至无机房顶部)
34
、 吊钩由业主负责预埋施工。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同时具备:
(1)投标人应具有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2013 年 2 月 7 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或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2)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厂家,提供本厂具有国家 A 级资质的安装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