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锈蚀或变质。

  3.1.9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胶粘剂等,应
经检测或鉴定合格后使用。

  3.1.10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应列入工程质量
过程控制内容。

  3.2.11 提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果,新设备的成不得使
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与设备。

  3.2 施工

  3.2.1 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质量管
理体系,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2.2 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特殊工种操作人
应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3.2.3 在开工前必须检验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及相应的审批手续。

  3.2.4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擅自变动结构
主体或重要使用功能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应负责。

  3.2.5 施工单位应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
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
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2.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
规,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器具和标志等,并应根据污水处理厂工程安全技
术特点,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实施。

  3.2.7 施工单位在冬期、雨季进行施工时,应制定冬期、雨季施工技术
和安全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3.2.8 污水处理厂工程交工验收时,在办理交工手续后,建设单位应
组织通水试运行。试运行期为一年,施工单位应在试运行期内对工程质量
承担保修责任。试运行一年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

  3.3   

验 收

  3.3.1 污水处理厂工程验收程序应按下列规定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