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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2s2/D2
可变为:N=t2CV2/m2
式中:N 为样品数;
t 为选定置信水平(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选定为 95%)一定自由度下的 t 值(附录 A);
CV 为变异系数(%),可从先前的其它研究资料中估计;
m 为可接受的相对偏差(%),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限定为 20%~30%。
没有历史资料的地区、土壤变异程度不太大的地区,一般 CV 可用 10%~30%粗略估计,
有效
磷和有效钾变异系数 CV 可取 50%。
2.4 布点数量
土壤监测的布点数量要满足样本容量的基本要求,即上述由均方差和绝对偏差、变异系数
和相对偏差计算样品数是样品数的下限数值,实际工作中土壤布点数量还要根据调查目
的、调
查精度和调查区域环境状况等因素确定。
一般要求每个监测单元最少设 3 个点。
区域土壤环境调查按调查的精度不同可从 2.5km、5km、10km、20km、40km 中选择网距网格
布点,区域内的网格结点数即为土壤采样点数量。

农田采集混合样的样点数量见 6.2.2.2

混合样采集 。

建设项目采样点数量见 6.3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监测采样 。

城市土壤采样点数量见 6.4

城市土壤采样 。

土壤污染事故采样点数量见 6.5

污染事故监测土壤采样 。

3 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一般按三个阶段进行:
前期采样:根据背景资料与现场考察结果,采集一定数量的样品分析测定,用于初步验

污染物空间分异性和判断土壤污染程度,为制定监测方案(选择布点方式和确定监测项
目及样
品数量)提供依据,前期采样可与现场调查同时进行。
正式采样: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现场采样。
补充采样:正式采样测试后,发现布设的样点没有满足总体设计需要,则要进行增设采

点补充采样。
面积较小的土壤污染调查和突发性土壤污染事故调查可直接采样。
3.1 区域环境背景土壤采样
3.1.1 采样单元
采样单元的划分,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监测一般以土类为主,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
壤环境背景值监测以土类和成土母质母岩类型为主,省级以下或条件许可或特别工作需
要的
壤环境背景值监测可划分到亚类或土属。
3.1.2 样品数量

各采样单元中的样品数量应符合 5.3

基础样品数量 要求。

3.1.3 网格布点
网格间距 L 按下式计算:
L=(A/N)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