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并得以早日康复,请您及家属能积极配合医院各病区的管理
并遵守
如下须知:
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或住院处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住院通
知书及病历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交入院预交金,急、危、重病员可
先
住院后补办手续。预交金收据要妥善保管,待结帐时收回。病员住
院应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并
核对病历的姓名与身份证有效证件是否一致,在核对书上签字。若
有差错应立即纠正,特别是孕妇涉及出生孩子报户口问题,否则
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病员应遵守医院作息制度,配合治疗和护理。未经医护人员同意,
不得随意离开病房或回家过夜,否则后果患者自负。请不要在病房
内
晾晒衣物等。
保持病房内外整洁。果皮、纸屑等放进垃圾袋,污水倒在盥洗间
水池内。不得往窗外乱丢废弃物或倒水,不随地吐痰。
防止交叉感染。不使用别人物品,注意开窗通风,病区禁止吸烟。
陪伴、探视者不得睡在病人床上。
自觉遵守探视制度,病人探视时间为早上 6:00~7:30,上午 10:30
~12:00,下午 14:30~晚 21:00,请在探视时间探视病员,自觉
维护病房医疗秩序,保持病房安静,不大声喧哗,不使用无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