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率工作各乡镇按要求完成,并按规范填写档案资料。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 85%以上,高危筛查率 30%以上,
高危管理率 100%,高危转诊率 70%以上,住院分娩率
98%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在 85%以上。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根据豫卫妇社[2009]3 号《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新生
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县母婴保健助产机构,
必须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 年版)》要求,
尽快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咨询、血样采集、送检和听力筛查
工作,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设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预防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
7、做好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
孕产妇死亡每半年组织专家组评审一次,各单位按要求将
本辖区孕产妇 死亡病例及时上报保健院。新生儿死亡每季
度组织专家组评审一次,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
生部<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 的通知>文件要求,
县直各医疗机构必须及时填写本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及
新生儿死亡报告卡,按要求上报妇幼保健院。通过评审将
全县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相
关单位反馈,并制定干预措施和对策。保健院要做好评审
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
8、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