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责任组长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
上 班 时 间 : 7: 40~ 11: 30 14: 30~ 17: 30
任职资格:
(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后取得注册护士资格的主管护师、护师
或 3 年以上的护理骨干;
(3) 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各种护理操作技术及常用急救技术,能
解决本专科常见护理问题;
(4) 从事特殊护理岗位(夜班、ICU、急诊、换药室等)者应具备
相应的准入资格;
(5) 从事夜班工作者应具备夜班护士的准入资格。
岗位职责:
1、提前 15 分钟到岗,检查夜班护理质量,各种记录。
2、8 点开晨会后,带领交接班护士进行护理查房,检查晨间护
理质量,对新入院、危重、手术后、分娩后、小儿患者及有特殊情况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