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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关系

岗位工作

关系

内部关系

监督管理

副主任、质控员、干事

请示上报

主管院长

外部关系

各业务科室及相关的职能科室

三、任职资格
(一)基本要求
性别年龄
要求

性别:不限
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

教育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护理专业

从业资格
要求

执业资格:执业护士,并获主管护师或以上职称
工作经验:具备五年以上科护士长工作经验

(二)应知法规

基本法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丁作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院消毒管理办法》等凡属于国家有关卫生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
部门颁布的规章,以及医院制定的本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等。

专业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护士条例》、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与管理

规定》。

(三)基本素质要求
1.掌握医院管理、护理管理知识及相关技能。
2.身体健康,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3.较强的领导管理,组织管理能力,决断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关系。

(四)培训要求
1.护理部、护理人员管理知识培训。
2.护理业务知识及相关技能的培训。
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四、工作权限
1.本部门行政管理指挥权。
2.全院护理工作监督、检查权。
3.护理人员岗位调配权。
4.部门及护理人员奖、惩、升、降建议权。
五、协调关系

1.本部门与院内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
2.部门内部员T关系协调。
3.与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关系协调。

六、绩效考核要点
1.医院各项指令的贯彻执行能力,工作规划能力,工作综合协调能力。
2.全院护理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3.全院护理差错与事故发生情况。
4.全院护理工作检查评价情况。
5.服务投诉率,患者满意度。
6.本部门总体的工作效率,实际完成任务与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