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责任人审核通过后,由执业专用章保管人盖章后出具,三级复核责任人对出具成
果文件质量各自负相应的责任。
4 三级/二级复核工作流程
4.1 三级复核
4.1.1 一级自检:咨询成果文件由项目经办人编制并自检;
4.1.2 二级校核: 分专业报送部门负责人进行校核,项目经办人根据校核要求进行修
改;
4.1.3 三级审核:校核通过后,报送公司条线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4.1.4 出具成果:根据咨询/服务成果审定流程表上的三级复核签字后交由办公室
盖章(公章、执业专用章)后出具成果文件。
4.2 二级复核
4.2.1 一级自检:咨询成果文件由项目经办人编制并自检;
4.2.2 二级校核: 报送校核人进行校对,并附有关资料,资料不齐不予校核,项目经
办人根据校核要求进行修改;
4.2.3 出具成果: 审核通过后,由校核人在有关复核记录流转表上签字后,盖业务专
用章或公章,交相关人员复印装订出具成果文件。
4.3 送审须附有关资料:
经办人报审成果文件须附有关资料,资料不齐不予审核,主要包括:
1 经校核人签字的各类审核流转表;
2 审核依据资料
序号
审核依据
备注
1
业务委托合同
2
招标策划及过程会议会商纪要
3
招/投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等有关资料
5 三级(含二级)复核责任人
自检人员:项目经办人负责编制、自检咨询成果文件初稿(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内
部招标资料如需项目经理签字的,应在其签字后进行流转);
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校核咨询成果;
审核人员:公司条线负责人审核各专业咨询成果;
出具成果文件:适用二级审核的招标成果文件,在校核人员签字确认后由部门
直接盖业务章或报办公室盖公司章;适用三级审核的招标成果文件,在审核人员签字
确认后由部门直接盖业务章或报办公室盖公司章。
6 三级/二级复核岗位职责
6.1 编制与自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