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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责任人审核通过后,由执业专用章保管人盖章后出具,三级复核责任人对出具成

果文件质量各自负相应的责任。

三级/二级复核工作流程

4.1 三级复核

4.1.1 一级自检:咨询成果文件由项目经办人编制并自检;

4.1.2 二级校核: 分专业报送部门负责人进行校核,项目经办人根据校核要求进行修

改;

4.1.3 三级审核:校核通过后,报送公司条线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4.1.4 出具成果:根据咨询/服务成果审定流程表上的三级复核签字后交由办公室

盖章(公章、执业专用章)后出具成果文件。

4.2 二级复核

4.2.1 一级自检:咨询成果文件由项目经办人编制并自检;

4.2.2 二级校核: 报送校核人进行校对,并附有关资料,资料不齐不予校核,项目经

办人根据校核要求进行修改;

4.2.3 出具成果: 审核通过后,由校核人在有关复核记录流转表上签字后,盖业务专

用章或公章,交相关人员复印装订出具成果文件。

4.3 送审须附有关资料:

经办人报审成果文件须附有关资料,资料不齐不予审核,主要包括:

1 经校核人签字的各类审核流转表;

2 审核依据资料

序号

审核依据

备注

1

业务委托合同

2

招标策划及过程会议会商纪要

3

招/投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等有关资料

三级(含二级)复核责任人

自检人员:项目经办人负责编制、自检咨询成果文件初稿(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内

部招标资料如需项目经理签字的,应在其签字后进行流转);

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校核咨询成果;

审核人员:公司条线负责人审核各专业咨询成果;

出具成果文件:适用二级审核的招标成果文件,在校核人员签字确认后由部门

直接盖业务章或报办公室盖公司章;适用三级审核的招标成果文件,在审核人员签字

确认后由部门直接盖业务章或报办公室盖公司章。

三级/二级复核岗位职责

6.1 编制与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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