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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贷款进行的项目招标。由于一些项目单位对招
标投标知之甚少,缺乏专门人才和技能,一批专门从事招标业务的机构产生了。1984 年成立
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公司(后改为中技国际招标
公司)是我国第一家招标代理机构。随着招标投标事业的不断发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
贷款项目招标等行业都成立了专职的招标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
国共有专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数百家。这些招标代理机构拥有专门的人才和丰富的经验,
对于那些实效接触招标、招标项目不多或自身力量的项目单位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为充
分发挥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须要强调的是, 自行选

择 是指招标人在代理机构的选择问题上有绝对的自主权,不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干预。
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为此,本款最后

” 

一句特别强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法》确定了哪些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审查部门?
  《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其资格由国
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
门由国务院规定。

  

  资格,是从事某种活动应具备的条件。由于《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强制招标项目关系
国计民生,为这些项目提供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当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不能
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因此,除在第十三条对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的一些条件上规定外,法
律又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资格提出了要求,并赋予行政部门资格认定的职权。通过对招标代
理机构设立条件和从业资格的双重限定,一是可以在数量上进行控制,以防止代理机构一哄
而上,过度膨胀,导致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等不良后果的出现,二是可以规范代理行为,提高

 

业务水平,为招标投标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目前,我国的招标代理业务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进口机电设备、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
府贷款项目等领域。近些年来,在政府采购招标、科研课题招标等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招标代理
机构。招标项目的性质不同,决定了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的不同,以及资格认定部门的不同。
针对这一现实,法律规定:(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至于资格认定的具体办法,如认定的标准、条件,
认定的程序,从来范围,考核与奖惩,以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与地方建设行政部门之间,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务院其他部门之间的分工等,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2)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

由国务院规定。此处的 其他招标代理业务 ,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以外的其他代理业
务,如设备材料的招标等。其他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哪个部门来认定,也就是说,属于哪个部门
的职权范围,涉及到国务院各部门职责的划分。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这只能由国务
院来决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机构资格的认定,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