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 用 说 明
一、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需要,我局对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试用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市建
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03 年 8 月版)。
二、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03 年 8 月版)适用于采用《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行招标的工程。
三、《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03 年 8 月版)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设部);
7、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1. 招标文件中的空格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者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
示。招标文件中所预留的空白栏目过小时,招标人可按规定格式重新打印该页
后填写内容;招标人在填写本《招标文件》的空白栏目、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时,
应采用与本《招标文件》不同的字体。
2.招标文件前附表 1 第 3 项建设规模应描述整个建设项目的规模情况和
使用功能。
3.招标文件前附表 1 第 8
“
项中的工程承包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一是 包
”
“
”
工包料 承包,二是 包工不包料 承包。
4.招标文件前附表 1 第 4 项招标范围,应详细说明本次招标工程的具体
项目、结构类型等定量规模和项目特征。分段招标的,应详细说明每个标段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