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 年
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
目。
2.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
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
行购买和使用。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编制和发售。
3.
“
” “
” “
”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须知 、通用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等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
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和《通用本补正数据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
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4.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
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
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
定。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
《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
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5.
“
”
《专用本》第三章 评标细则 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价法、综合评
估法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三种评标办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6.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 1
“
”
“
章 招标公告 删除修改为 投
”
标邀请书 ,具体内容由招标人编制。
7.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
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
8.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
代理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
责任。
9.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选用主要材料、设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福建营销联盟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中的产品。
2008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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