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办法,并在其它投资项目上逐步推行。防止投标企业互相串通,哄抬标价,损害招标人利

 

益,同时也要避免投标企业报价过低而引起恶性竞争,造成企业自身经营上的困难。
  四是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建立相互制约机制。对于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行最低价
中标来说,履约担保制度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强有力的保障,但也要针对业主拖欠施工企

 

业工程款这一现象,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建立业主支付担保制度。
  五是规范和发展社会中介机构,以适应建筑市场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对招投标代理机
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要进一步进行规范,积极加以引导,它们与分布于各行
各业的建设单位不同,专门从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工作,业务熟练、人才丰富,对建筑

 

市场中材料、人工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情况更为熟悉,有利于工程招投标质量的提高。
  六是强化对招标文件和合同审核管理和中标后跟踪管理。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招标采取 事后跟踪 的重要内容之一。工
程中标是施工单位对造价与施工条件选择的一个阶段,要使造价及施工条件落实,合同
签证至关重要。建设主管和造价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认证,审查合同价是否
与中标价吻合,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的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否附加不合理的条款,
拨款形式时间是否合理,工程质量、工期、施工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先进等。克服合同中不
合理、不平等条款,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维护合同
当事人双方

经济

§利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