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致 委 托 方 函

内农大职院:

我公司受您委托,于 2011年 4月 25日对您坐落于包头市

土右旗内农大职院教学楼的房地产进行评估。估价对象房屋建筑

面积为 145.9 ㎡,土地独用面积为: 213.6 ㎡。估价目的为

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估价时点: 2011 年 4 月 25 日。经过市场调查和实地查看,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

办法》、《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

其它相关法规,选用成本法进行评定估算,在满足本估价报告中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上的公开

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583966.00 元,大写:伍拾捌万叁仟玖佰

陆拾陆元整,单价为: 4002.51 元 / ㎡

特此

函告

土右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

六日

                 联系电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