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委 托 方 函
内农大职院:
我公司受您委托,于 2011年 4月 25日对您坐落于包头市
土右旗内农大职院教学楼的房地产进行评估。估价对象房屋建筑
面积为 145.9 ㎡,土地独用面积为: 213.6 ㎡。估价目的为
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估价时点: 2011 年 4 月 25 日。经过市场调查和实地查看,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
办法》、《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
其它相关法规,选用成本法进行评定估算,在满足本估价报告中
“
”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上的公开
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583966.00 元,大写:伍拾捌万叁仟玖佰
陆拾陆元整,单价为: 4002.51 元 / ㎡
特此
函告
土右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
六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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