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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命题点 8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概念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
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是被拆迁房屋的公开房地产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
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
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
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命题点 9 拆迁估价机构和人员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
选择。
  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拆迁当事人抽签以及采用拆迁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
共同接受的方式确定估价机构。受托估价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拆迁估价应当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 2 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签字。